一、企业因疫情影响导致生产经营困难,可以采取哪些措施?
答:企业因受疫情影响导致生产经营困难的,可以通过与职工协商一致采取调整薪酬、轮岗轮休、缩短工时等方式稳定工作岗位,尽量不裁员或少裁员。
受疫情影响的企业,可以按照生产经营需要,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申请执行综合计算工时制度,实行集中工作、集中休息方式保持正常生产经营。
二、复工复产后,企业仍停工停产的,工资如何支付?
1.未超过一个工资支付周期(最长三十日)的,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约定的标准支付工资。
2.超过一个工资支付周期的,可以根据职工提供的劳动,按照双方新约定的标准支付工资;企业没有安排职工工作的,应当按照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80%支付职工生活费,生活费发放至企业复工、复产或者解除劳动关系。
三、劳动合同到期了,但医疗期、医学观察期或隔离期尚未结束,该如何处理?
职工在隔离治疗期间或者医学观察、政府实施隔离措施或采取其他紧急措施期间,如果其劳动合同到期的,劳动合同期限应当分别顺延至职工医疗期期满、医学观察期期满、隔离期期满或者政府采取的紧急措施结束。
四、制造、传播涉疫的谣言需要承担什么法律责任?
答:对于编造传播“新型冠状病毒”的虚假信息、扰乱社会秩序的行为,可能涉嫌违反刑法第291条的规定,构成编造、故意传播虚假信息罪,最高可被判处七年有期徒刑。不构成犯罪的,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25条的规定,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五、伪造核酸检测报告,可能会面临什么处罚?
答:对于故意伪造核酸检测报告的行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二条之规定,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六、殴打、辱骂防疫人员,需要承担什么法律责任?
答:如果拒不配合防疫人员的防疫要求,肆意辱骂、殴打防疫人员,情节较轻的,将被处以行政拘留;情节严重的,涉嫌构成《刑法》第277条妨害公务罪,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罚金。
七、患者拒绝配合管控治疗、在隔离期间擅自逃离的,需要承担什么法律责任?
答:如果患者不配合隔离治疗,拒不执行传染病预防和控制措施,根据刑法第330条规定,涉嫌构成妨害传染病防治罪。明知自身已感染新型冠状病毒或者存在或疑似存在病毒感染症状,擅自逃离管控,故意传播,危害公共安全,即使没有造成严重后果,涉嫌构成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如果在隔离治疗过程中,以暴力、威胁方法抗拒隔离的,涉嫌构成妨害公务罪。
如果市民实际上携带病原,处于潜伏期,误以为自己没有感染该病毒,并且在主观上没有故意传播传染病的,但不服从政府管制,擅自逃离,则涉嫌构成过失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
八、疫情防控期间,居民违反规定外出参加打牌、餐饮、娱乐等聚集活动,应当承担何种责任?
答: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条的规定,情节严重的,可处拘留,并处罚款。
根据《刑法》相关规定,引起新型冠状病毒传播或者有传播严重危险的,以妨害传染病防治罪定罪处罚;确诊病人、病原携带者,隐瞒病情、瞒报行程信息,进入公共场所或者公共交通工具,造成新型冠状病毒传播的,可能构成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
九、入境时瞒报、谎报、拒不配合执行出入境检疫的,应承担的法律责任?
答:依照《国境卫生检疫法实施细则》第一百零九条第三项、第一百一十条第一款的规定,对拒绝接受出入境检疫或者抵制卫生监督,拒不接受卫生处理的,处以警告或者一百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的罚款。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三百三十二条及2020年3月13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海关总署联合下发的《关于进一步加强国境卫生检疫工作依法惩治妨害国境卫生检疫违法犯罪的意见》之规定:实施下列行为之一的,引起新冠肺炎传播或者有传播严重危险的,以妨害国境卫生检疫罪定罪处罚。
十、入境后拒绝接受强制隔离或者治疗,不服从、不配合或者拒绝执行有关政府决定、命令或措施,应承担的法律责任?
答:依照《突发事件应对法》第六十六条的规定,单位或者个人违反本法规定,不服从所在地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发布的决定、命令或者不配合其依法采取的措施,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由公安机关依法给予处罚。
依照《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条的规定,拒不执行人民政府在紧急状态情况下依法发布的决定、命令的,处警告或者二百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三十条及《关于依法惩治妨害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违法犯罪的意见》的规定,拒绝执行卫生防疫机构依照传染病防治法提出的预防、控制措施,引起新型冠状病毒传播或者有传播严重危险的,以妨害传染病防治罪定罪处罚。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一十五条第二款及《关于办理妨害预防、控制突发传染病疫情等灾害的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的规定,患有新冠肺炎或疑似新冠肺炎却拒绝接受检疫、强制隔离或者治疗,过失造成新冠肺炎传播,情节严重,危害公共安全的,以过失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定罪处罚。
——浙江同舟律师事务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