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同舟律师事务所
TONG ZHOU LAW YER
律师团队
Lawyer team
张爱


三级律师

专职律师

知识产权法律事务部副主任

邮箱:510017073@qq.com

 

社会职务

宁波市鄞州区鄞和社会协同治理研究院 理事

 

业务领域(专业特长)

民商事合同纠纷、知识产权相关纠纷、基层政府及国有企事业单位常年法律顾问、社会治理课题研究、信访案件化解及社会稳定风险评估。

常年为东柳街道办事处、白鹤街道办事处、宁波甬江软件产业园开发投资有限公司、宁波新材料科技城开发投资有限公司、优租科技集团有限公司等单位提供法律服务,对于基层政府法治建设、合法性审查、信访案件化解以及企业合规,积累了丰富的经验。

 

部分代理案例

1、 代理某咨询公司著作权权属、侵权纠纷一案,参与一审、二审诉讼,并帮助委托人均获得驳回原告诉讼请求的结果;

2、 代理某承加盟商特许经营合同纠纷一案,帮助加盟商解除特许经营合同,并退回加盟费;

3、 代理某娱乐有限公司侵害商标权纠纷及不正当竞争纠纷一案二审,作为被上诉人代理人,成功驳回上诉人诉讼求情,法院维持一审判决;

4、 代理某经济合作社物业服务合同纠纷一案,原告提出200余万诉讼标的,成功代理并驳回原告一审、二审的诉讼请求;

5、 代理某进出口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帮助委托人追回损失的费用及定金6万余元。